制造強省
各縣(市)區經信委(經促局)、開發區經貿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省經信委《關于開展2018年度支持制造強省建設若干政策相關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皖經信財務〔2018〕124號)要求,各有關單位要對照申報條件,精心組織,確保按時按質完成項目申報工作。詳見省經信委網站(網址:http://www.aheic.gov.cn/info_view.jsp?strId=15284507193147046 )。具體要求如下:
1.項目單位對照《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8年支持制造強省建設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皖經信財務〔2018〕84號)(附件1)組織申報材料,向所在各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
2.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按照《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制造強省建設資金項目管理的通知》(皖經信財務〔2018〕79號)(附件2)規定開展項目現場核查,現場核查必須達100%。
3.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和財政局對申報項目審核后,于6月28日前聯合向市經信委報送推薦文件一式四份,包括: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主要負責人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書、由申報系統生成的項目匯總表(含項目現場核查情況),電子版同時發送jxwtzc@126.com。
4.縣(市)區、開發區經信部門于6月14日前報送具體項目審核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至市經信委投資處(聯系人徐自舟,電話:63538569),便于及時分配系統賬號。
5.項目申報具體類別請咨詢市經信委相關處室,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3。
6.對申報獎補消費品工業“三品”行動示范企業必須符合《安徽省消費品工業“三品”示范企業認定辦法(試行)》相關要求,各縣(市)區、開發區最多可報1-2家;對申報類獎補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必須符合《安徽省工藝美術大師示范工作室認定辦法(試行)》相關要求,各縣(市)區、開發區最多可報1家。以上兩類由市經信委組織專家評審并按照省里規定名額報送省經信委。
附件:1.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8年支持制造強省建設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皖經信財務〔2018〕84號)
2.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制造強省建設資金項目管理的通知》(皖經信財務〔2018〕79號)
3. 項目申報具體類別對應市經信委相關處室聯系方式表。
合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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